以下这短文,是我上个星期带领教会查经祷告会中所讨论的其中一个问题。查经,可以进行得比较细腻,但是,重要是细腻的查经到底要带出什么研究成果。
《和合本》及《和修本》把《徒》1:4及1:6的两个不同希腊字眼都翻译成“聚集”,这两次的“聚集”到底是指向同一个场合,又或则是不同的场合呢?(昨天出席了《标准本》圣经的说明会,这新译本同样没有区分这两个字)(全文)
不为自己申冤(撒母耳记上第24章)
3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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