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8, 2010

再谈《诗篇》137篇

以下短文曾经刊登在教会3月14日之周刊中。




上个主日(3月7日)与大家分享了一篇“长裙式”讲道,有些人可能听得有点吃力,我感到抱歉。有些人从信息中得到帮助,这是给我的鼓励,也叫我感恩。《诗篇》137篇给人太多的震撼了,因此必须详细的处理,希望弟兄姐妹能明白其背景,然后再从中学习。其实,这篇讲章的前身是我在神学院写的一篇学术文章,原文超过9000个字,并有100个注脚(有兴趣的弟兄姐妹可以向我索取)!学术必须服侍教会,这是我相信的,也是我尝试在带领查经时所做的。

阅读《诗篇》137,我们需要对它的背景有所认识,否则很容易便带着新约伦理的镜片来阅读,并且会加上许多的自义,以为自己比诗人更有道德、更有灵性!此外,我们在阅读时,也需要注意其表达,不断重复的字眼或概念、文学手法(如反义平行体、交叉结构等等),作者会透过这种种的文学表达,以便把内心的深切的伤感表达出来。

诗人虽然狠狠的咒诅敌人,但他并不是为了自己而如此行,而且他找对了对象!当他向上帝申冤时,他也相信上帝会用自己的方法来行事。事实上,没有任何历史记载证明这些以色列人曾经把巴比伦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相反的,他们对上帝的信仰与盼望,叫他们在极度困苦的处境中,仍旧存活下来。他们与上帝这种活泼的关系,叫真实的信仰可以承载真实的生活体验!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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